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教育、管理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通过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使党的先进性得到体现。
党员教育、管理必须用党章、党纲规范党员的言行,必须体现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对党员的要求。党员教育、管理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具有特定的时代特征。新时期的党员教育、管理,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来开展,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激励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
一、党员教育、管理的指导思想
党员教育、管理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党员教育、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
2、始终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3、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为根本目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同执行党的纪律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党员的言行,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
5、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不断探索和改进方式方法,激励党员改造世界观,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新时期党员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党员是否履行了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要教育党员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地做合格党员。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党章规定,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应是“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上,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员的工作变动后,要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党员凭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如果丧失了党员资格,党组织应对其进行党籍处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在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对于那些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其表现已经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十五大精神和党章的规定,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严肃处置,以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治党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对党员队伍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则。通过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1)增强党员意识,自觉坚持党员标准。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经多次教育仍不能改正的,要劝其退党,或从党内除名。(2)维护和保障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管是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受到党的纪律的处分。(3)建立严格的约束制度,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
2、注重实效的原则。衡量本单位的党员管理工作做得如何,主要看实际效果,主要是看党员的素质是否提高,党性是否增强,能不能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带领群众在本单位的工作中做出实绩,在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规范的原则。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有效地规范和约束党员思想、行为的重要保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制定和完善党员管理制度。(2)制度的实施和检查。(3)引导党员自觉地执行制度。
4、组织管理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是紧密相联的,二者同等重要。
5、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使管理工作真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
1、新时期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用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这项制度既是党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按照党章的规定,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种组织保证。党员对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有意见时,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提出,不允许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在政策性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可在党的会议上和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提出,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不满的表示,不得散布与党不同甚至相反的政治主张。
4、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求得和同志们的帮助;对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出现的问题也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党组织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也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这项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组织关系进行转移。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证明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是指党员资格。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五、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争先创优”活动。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监督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谈心活动。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到“五必谈”,即本单位党员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任务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党员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做到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进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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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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